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20]19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新型消费扩容提质,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短板,规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新型消费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新型消费对扩内需稳就业支撑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二、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一)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冀云”服务,鼓励企业和公众充分利用公共云资源。大力开发共享优质在线教育资源,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到2022年,设立10个以上“在线教育示范区”,培育100所“在线教育标杆校”。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到2025年,建设3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贫困县全部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积极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博单位开发线上博物馆,结合5G、虚拟现实等技术,增加立体式展品展示。完善升级河北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一部手机游河北”生态体系,提升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到2022年,全省4A级以上主要旅游景区全部建成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智慧体育”平台,提升场馆线上预定、在线运动健身、24小时健身房、赛事智能服务等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开发冰雪在线开放网络课程,加快体育赛事数字化进程,丰富线上体育智能赛事供给。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实施“智慧广电”战略,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融合发展,培育全方位、立体化视听体验和消费服务。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建成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广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等无纸化在线应用。
(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支持深化互联网平台与107个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名特优新品对接,推广平台联合企业品牌运作和协同制造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上下游全链条一体发展。引导实体企业更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实体商业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支持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传统百货店、连锁超市等丰富线下消费体验,搭建5G+VR全景虚拟导购云平台,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拓展线上业务。搭建智慧物业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社区商店、菜市场与省内外电商零售平台合作,广泛开展送货上门、货到店取、智能自提等新兴业务。围绕京津市场和高端消费群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和集团定制,培育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鼓励各地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活动,组织开展“双品网购节”“河北网购狂欢节”,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
(三)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推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和国际物流供应链,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业务。鼓励物流企业依托海外仓和河北品牌产品境外展示中心,建设智能化仓储物流基地。推进石家庄、唐山市和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电商产业园区平台,吸引更多传统企业触网上线,促进区域产业集聚。支持现有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完善配套服务,培育线上品牌。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实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落实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措施,探索推动新型消费贸易流通项下人民币结算。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实现境外本土化经营,降低物流成本,构建营销渠道。
三、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一)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施“网络强省”建设工程,加快宽带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骨干网络传输交换能力,推动城市家庭百兆宽带普及、千兆城市建设,面向重点场所优先覆盖“双千兆”网络。加快5G基站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到2022年,全省5G基站数量达到8.5万个,所有设区的市、雄安新区和全部县城主城区实现5G网络覆盖。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建设工业、农业、教育、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6个行业大数据中心,到2022年,建成张承廊大数据走廊,全省大数据服务器规模超过250万台。加大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区实现普遍覆盖,主要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推进沧州等4个设区的市、迁安市等12个县(市、区)第一批河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样板。聚焦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加快智慧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覆盖范围。建设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形成覆盖终端、用户、网络、云、数据、应用的安全服务能力。
(二)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加快布局数字化消费网络,支持石家庄、唐山市打造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络节点,推动建设25个智慧物流园区(港口)、65个智慧物流项目,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持续推进我省66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建设,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加强农村邮政快递县域邮件快件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行政村电商寄递服务全覆盖。构建城乡配送骨干网,加快培育综合物流中心、配送分拨中心,促进城乡网络衔接。支持雄安新区建设集约共享的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在容东片区深度开展共同配送试点。建设改造标准化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冷库等设施,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深入实施“快递入区”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社会第三方企业共同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支持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建设。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无人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开展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抓好石家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国家级试点。大力培育供应链核心企业,推动供应链创新应用,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
(三)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融合,加快区块链在商品溯源、跨境汇款、供应链金融和电子票据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动更多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推进5G创新应用示范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支持雄安新区开展车联网及智能交通示范应用,鼓励汽车制造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合作,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四)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制定开放标准、开放目录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范围和领域,逐步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长效机制。探索数据流通规则制度,有效破除数据壁垒和“孤岛”,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更好为企业提供算力资源支持和优惠服务。提升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分析能力,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发展消费大数据服务。
(五)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支持唐山、石家庄市率先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打造新型消费增长极。推动石家庄、廊坊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智慧街区,推动数字化改造,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传统商圈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建设体验店、旗舰店,建设特色风貌街区和“夜经济”街区,培育网红打卡新地标。完善社区便民消费设施,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规划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
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并及时调整不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规章和政策规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研究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措施,规范行业发展。加快出台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配套规章制度,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管理办法,有序做好与其他政策法规的衔接。
(二)完善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目录库并动态调整。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进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新业态新模式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激发创新主体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加强对电商经营主体开办者和入网经营者的监管和服务,依法做好商品质量和经营者信息公开,保障商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三)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引导新业态新模式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先进团体标准。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简化优化证照办理。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允许“一照多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新申请食品经营(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可结合实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设立新型消费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更好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二)优化金融服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新型消费领域相关企业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细化银企合作对接,提供有效融资支持。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组织中国银联河北分公司、各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持续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现更大范围便民惠民,提高移动支付普惠性。稳妥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应用,提升境外人员境内支付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新型消费领域转移和集聚。
(三)完善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基本权益。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宣传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劳动者广泛参加社会保险。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参加相应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快构建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效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优化制度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扩大最终消费,为居民消费升级创造条件。
(二)压实工作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研究制定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建立专项督导检查机制,持续开展督查问效,实地检验落实成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强化监测评估。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聚合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加强传统数据与大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析报告制度,定期作出专题报告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四)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发展新型消费的政策措施,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挖掘一批新型消费先进典型,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