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服务的扩展,跨境数据无限制流动的快速发展导致许多国家对侵犯个人数据和国家安全议题感到担忧。尤其是在斯诺登事件的警示下,各国都开始加强对本国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因此,完善数据立法、加强监管等法治保障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规范和风险防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作为一家信息服务公司,如若公司想要开展跨境业务,只要符合企业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等,便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同时,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与此同时,在享受企业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的同时,我们要落实与持续提升数据出境安全合规的能力。面对美欧等大国借助数字战略强化规则主导权的新态势,我国应服务于建设“数字经济强国”的战略目标,全面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和推进我国数据出境相关制度建设,探索适合中国国情与发展道路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框架体系,最大化地保障本国企业的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