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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市场的“疏”与“导”

一、“疏”:对灵活就业人员鼓励新政进行梳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就业市场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持续叠加的背景下,2020年我国总体就业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大量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隐忧。在企业看来,“社保入税”“数字化监管”等政策的正式实施,使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幅上升,大量采用降低用工数量甚至裁员的方式,降低用工成本,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劳动者的就业困境。

基于这一背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将达到1186万人。这一就业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这与灵活用工对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所起到的作用密不可分。到2020年为止,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灵活用工在“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灵活用工的政策,其中有代表性的政策如下表1:

由此可见,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的积极政策主要从以下两个层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产业发展:

从宏观层面看,国家多次发文强调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新型就业形式如共享就业平台、个体经营等的发展,北京、广东等地政府也明确将实现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型平台的就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范畴,为灵工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就实践层面而言,可以从总体上把各级政府的支持政策分为三类:一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全国统筹,各地都在试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二是提供贷款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政府对贷款、社保补贴等给予一定的补贴,体现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扶持。三是方便个体户登记注册。其中,海南省出台的《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在网上场景下采用集群注册的概念,而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简化个体登记等规范也显示出政策趋向于以个体户模式引导灵活用工发展。

二、“导”:灵活用工行业的监管新政梳理

而在鼓励支持灵活用工产业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也敏感地意识到,由于我国灵活用工产业刚刚起步,相关市场乱象丛生,实践中存在诸多风险点,加之灵活用工产业平台庞大的用户群,网络招聘、保险金融、征信等增值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亟待完善,因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以促进灵活用工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上表能够看得出,针对灵活用工行业的税收征管、个人数据安全等问题,已根据例如《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等提供了较清晰的回复,且针对某些服务平台乱用委托代征问题各地税务局也采用了紧缩措施;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及系列国家标准可从侧面对灵工服务平台数据安全方面进行规制。此外,针对灵工服务平台可能开展的网络招聘、个人征信业务,亦相继出台了相关现行政策进行规制。

三、“疏而导之”:灵活用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秘诀

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依托于灵活用工这种新就业形态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既有益于缓解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提升就业人员收入,亦有益于减少企业用工成本,促进即时配送、第三方物流、直播电商等新兴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了我国“稳就业,稳民生”的关键抓手。国家及各级政府更加注重灵活用工在促进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根据鼓励、包容、支持的系列现行政策积极促进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根据监督、管理措施来引导其健康发展。

不难看出,踩准灵活用工行业风口,运用好现行政策优势,在健全自身服务平台合规(即企业发展的核心生命曲线)的基础上,把握住依托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海量用户及数据而形成的网络招聘、个人征信服务等增值方向,就可以实现在灵活用工行业内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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