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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首看委托代征资质!



伴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企业+外部个人”的合作模式将会更加普遍,而对双方合作的财税票据等合规性问题,在国家共享经济政策的推动下,企业雇主灵活用工需求不断涌现,已经成为主流的解决方式之一。“灵活用工”成为时下“互联网+人力资源”的热门词汇,尤其是在这两年新冠疫情影响下为拓宽就业渠道提供了更多可能。这种灵活用工模式下,平台本身直接享受核定征收,也就意味着自身不用查账征收,有没有税前扣除凭据无所谓,也就不需要自由职业者为其代开发票入账,平台本身也就不存在需要发票税前扣除的问题。从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的角度而言,从平台获得的服务费或劳务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这种模式,到后期平台暴雷的话,个人以及 企业的损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相比较拥有委托代征资质的企业这种模式而言,税局以及地方政府园区更青睐第一者,这也是近些年来,灵活用工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各省市地方政府园区对灵活用工平台审核以及标准更严厉以及完善的缘由。随着互联网经济平台的大力发展,这种新局面将彻底改变现有的雇用模式,一旦共享经济平台向规划化发展,便真正实现了政府、企业、自由职业者三方共赢的局面,为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增加新动能。当下不搞一刀切,有进有出,才是税务部门正确的监管态度。不管是委托代征、临时税务登记等模式下的平台经济都为新业态保驾护航,在带动就业的同时又保证了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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