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级>
伪灵活用工案例

在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陈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灵活用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表示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到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按期与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结算外派人员陈某的劳动报酬。随后,陈某进入某商贸有限公司旗下的超市工作,后该超市因为某些原因关闭,期间均由某商贸有限公司向陈某发放费用,但某商贸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陈某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确认其与某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均未得到支持,后陈某不服裁决,将某商贸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

上述劳务派遣模式下,由于用工单位享有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的权利,相应的要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在本案中,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业务后又派遣到超市,并由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陈某进行费用结算,但陈某的实际用工管理方仍为超市,且符合该超市的用工规章制度,该外包方式并未真正实现为灵活用工模式,以致于最后被判定为二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商贸有限公司由此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上述传统的用工模式在灵活用工行业内并不少见。对于灵活用工模式,甄选出服务好的劳务派遣机构很有必要,选择合适的外包团队,了解临时用工的劳动政策,采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等等。

灵就宫,专业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降低成本和风险,合法合规降本增效!




© 苏州全思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2786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