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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模式

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撮合交易和服务转售两种类型。采取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企业作为“税务事项代理人”不参与服务购销。平台企业可代理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向服务购买方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中购货单位为服务购买方,销货单位为服务提供方(已办理涉税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采取服务转售方式的,平台企业作为“购入服务再销售商”直接参与服务购销。

通过虚开普通发票来套取资金的这种避税方式早已过时了,但是在灵活用工经济大行其道的背景下,一些虚开空壳公司披上灵活用工的外衣来宣传代发工资、奖金、合理避税,竟然能使众多公司信服,真实令人匪夷所思,其中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当然恶意虚开的平台只是个例,市面上大多数的灵活用工平台都还正规并且是越来越正规,但在灵活用工的平台上虚开违法现象却存在于一定范围内,灵活用工本身是好的东西,对经济发展、个人就业、企业经营都有正面的促进作用的;但他作为一个工具,被不法分子利用,这不是他的错,这是执法部门应该考虑解决的问题,作为灵活用工平台方更应该尽早排查,并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可千万不要让大家谈“灵活用工”色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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