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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限薪令规定不断出台

2017年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国剧集制作产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根据意见,电视剧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电视剧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2018年10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为确保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娱乐节目的健康有序发展,演员片酬超过最高片酬限额的电视剧网剧不得参加评选奖励,不能享受政府资助补贴。

2020年2月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所有艺人的总片酬不得超 过程制作总成本的40%,而主要演员的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2021年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抵制政治立场不正确、思想和价值观与党和国家不一致的人员;坚决不用违法违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此外,该规定要求制作及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标机构 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及嘉宾的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承担社会责任及参与公益节目,并严格惩罚片酬违规、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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