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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灵活用工市场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密集落地


“灵活用工”这个话题,一直与时俱进,并有过很多协会或论坛发表过相关的演讲政策。但与实务接触越多,感觉这个产业与初衷的偏离越大,不加以引导会愈演愈烈,会误导很多人,这种误导有可能让很多“无辜的孩子”背负“刑律”的惩罚。故有必要系统性地说说“灵活用工”,说说“灵活用工产业”等相关法规政策,以期对行业有所触动。2021年里,国家及各级地方在推动积极就业、规范灵活用工市场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密集落地。比如,2021年2月,《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将“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首次纳入登记范围;4月,江苏省南京市就《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外卖骑手的用工类别做出界定。根据用工性质和用工特征,骑手划分为专送骑手(包括全日制骑手、劳务派遣骑手和非全日制骑手)和众包骑手。2021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到了明确发展目标,其中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平台用工关系,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出明确要求。这对于平台用工的规制指明了大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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