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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应运而生,迎来了众多的就业岗位


“近年来,伴随着新业态的发展,众多新职业应运而生,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这些新职业中,有的已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同时,社区团购团长、版权购买师等新职业仍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与传统行业就业人员相比,新就业形态更多是依托互联网展开,吸引了更多高学历人才进入。在这些大量的就业人才中,选择从事新就业形态的且工作时间更为灵活自由的人数占一半以上。但是,据目前调研结果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面临困难。

当前的部分劳动标准完全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不完全适应。有些劳动标准在当时体制环境下,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系环境下,部分劳动标准早已不合时宜,让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于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有些劳动标准过高,难以承受。面对灵活用工市场的发展,需要适当调整部分劳动标准,以此来符合市场用工的标准。比如,我们要充分重视劳动合同需要明确,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伤处理等方面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要积极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工伤待遇。因此,给劳动用工足够的制度保障,使其可以适用于灵活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将灵活用工劳动者纳入到用工制度范围内,不仅有助力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更有助于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强制度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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