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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网红主播新一轮补税潮即将到来



为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直指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涉及税收的三大核心问题,可谓精准出击、各个击破,给文娱行业的税务问题指出一条明路。那就是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其中,核定征收主要是指,因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而查账征收,其实就是根据明星工作室实际收入和费用等情况来据实征税。

目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甚至过亿元的明星、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45%税率。为了规避过高的个税,明星等通过设立工作室,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这相比45%税率有明显降低。目前在征管上,有些地方对明星工作室多采用核定征收,按照毛收入给予一个很低的税率,实际税负很低。相比于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后企业税负肯定会明显提高,也更加公平。不少明星愿意成立工作室,正是可以将个人或家庭等消费都算到企业中,甚至虚开发票,从而降低税负。而如果明星交工薪、劳务报酬个税,除了固有的扣除,无法有前述操作空间。因此对查账征收的明星工作室也要严格监管,警惕虚开发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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