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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用工权责如何分明?


张某在外地打工,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配送员招聘信息,由于待遇不错便自费买了配送所需要的装备。但是,当他去某站点报到时才发现待遇与实际招聘信息有出入。于原本的一单5元起步的,现该站点却说前400单是一单4元,400单以后是一单5元,依次递增。张某为了之前买装备花掉的钱,最终还是决定先工作试试。入职前该配送公司要求张某签订一份工作期间内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的待遇协议,张某很无奈地签了字。

据了解,张某工作的第一个月共完成760单,并且张某一切的工作要求都遵循该公司的相关制度。等发工资时,张某只拿到3220元。张某询问负责人之后了解到补贴等福利均在400单里且已结算完。当张某提出辞职时,该公司表示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上述案例中,据调查网络信息还不能确定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依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双方将不涉及到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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