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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是新就业模式的发展趋势

“企业数字化”的浪潮袭来。时代变了,工作方式也发生变化。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干扰,许多公司遭受生死攸关的磨练。这种艰难时刻,也为公司的雇佣关系产生了一次深入的转变。

在公司本身业务流程无法常规做好的情形下,越来越多公司逐渐开始关心灵活用工,公司灵活用工需要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稳就业再一次得到关心。此次两会召开,李克强总理宣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大力支持公司灵活用工。可以看出,灵活用工依然是2021年政府工作的关键焦点。
 

一、聚焦两会看灵工,有关就业,总理讲了3个重中之重:

1.坚持就业优先,“六稳”“六保”把就业放在之首。

2.利用保市场主体来保就业

3.灵活就业正盛行,要给予基本权益保障

在支撑、激励和推动灵活就业等新型用工模式的同时,对这其中的法律盲区做好健全和策划,如新业态用工的服务范围、新业态用工中的税务问题、平台用工的法律关系定性、集群注册与委托代征的规范等,将变成2021年的政策重中之重。

由此可见我国对灵活就业的激励支撑发展方向维持不会改变,并特别强调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将来新就业模式的发展趋向清楚可见。
 

二、新就业模式的发展趋向:

1、灵活用工的市场份额将持续提高;

2、灵活用工人员专业素养有望提升 ;

3、灵活用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4、互联网行业将是灵活用工的高峰点;

5、灵活用工就业空间扩展。

近些年伴随着互联网技术、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壮大,新业态下产生的各种“平台型用工”,正用作新的灵活用工业态迅速扩大。
 

三、新的“就业形态”概念

“新的就业形态”概念,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首次提出。2019年12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对“新就业形态”确立了具体的要求:

支撑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撑劳动者利用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研究健全支撑灵活就业的各项政策,确立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方法,开启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抓紧清除撤销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要求。
 

四、“新业态”与灵活用工是什么关系?

平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壮大来自于“互联网技术+”的逻辑,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壮大和数字革命对传统的用工方式也产生巨变,包含工作的方式,考核的方式,管理的模式,沟通模式等转变。

这种转变对原先全员“朝九晚五”的统一固定工作模式产生转变,工作可这种变化对原来全员“朝九晚五”的统一固定工作模式带来变化,工作可以是远程的,工作可以是没有固定工作场所的,沟通可以是随时的,管理可以是结果导向的,工作可以是灵活的等。

伴随着众多新职业的涌现,新就业形态正在蓬勃发展。截至目前,中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左右,其中有7800万人从事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模式。
 

五、灵活用工新兴核心领域及场景

共享经济模式阶段下,灵活用工形式核心聚集于直播间网络平台、网络约车平台、专业知识技能付费平台、互联网金融、房地产行业、线上教育等领域。均具有以下特性:

1、自我聘请,自主经营

2、服务多家用人企业

3、劳务关系不稳定,买卖交易达成具有偶然性

4、利用网络平台促成交易
 

六、灵活用工对比传统式雇佣有什么优点?

灵活用工以劳务关系及经济合作关系为主导,与传统式劳务派遣、全风险性外包、非全日制等非标准劳动关系迥然不同,完全是非劳动关系概念。这就代表着,企业不用负担灵活用工这部分的社保。

灵活用工不仅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社保成本,还能够让企业在合理节税的同时,规避企业风险。

灵就宫平台专注于为企业带来专业、定制、合法合规的用人解决方案。利用人员外包、岗位外包、项目外包、兼职等多种“非标准雇佣模式”,为企业带来性价比高的人力资源服务。进而完成灵活的需求配对与调节空间,以增加机构弹性和敏捷性,减少用人风险性,实现提效降本提升企业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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