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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就宫:灵活用工平台该如何防范运营风险?

早在去年6月份,河南省税务局就早已告知,规定对已签署委托代征协议书的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心开展自纠自查。对协议书签署不规范、代征范围不明确等问题及早开展整改落实;7月,海南省进行对委托代征的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清理整顿行动,近几个月早已中止了近十几家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委托代征资格;前不久,多个省份税务局均规定停止派发委托代征资格。
 

一、全国首例运用灵活用工服务平台虚开13亿发票案

去年的11月11日,烟台市派出所在公安部刑侦局数据导侦(烟台)战略中心,协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10省15市部、省、市、县四级,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展全国集中收网,共出动警务人员200余名,传唤控制涉案人46名。本案系“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全国首例运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案件,涉案数额更是高达13亿余元。该企业有有河南、山东、福建等税务委托,运用税收政策漏洞和投资政策优惠,架空发售发票。本案也掀开了运用国家税收、地方招商引资政策优惠及委托代征等制度漏洞,大肆套取、漏逃国家税款黑产业链。

为何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会变成众矢之的?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将来是热门领域或是涉及隐患过高?企业又该如何选择合法合规的用人形式?
 

二、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起源发展

共享经济产业近些年发展趋势迅速,受新冠疫情干扰,大量的个体参加到灵活用工的队伍中,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再次指出“撤销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支持多种渠道灵活就业,灵活用工模式获得普遍认同。在大量灵活用工模式的迅速推进下造成了一连串税务问题,为了更好地处理其税务合规问题,委托代征这种税收征管形式被引进,变成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税收征管工具,在帮助税务机关代征零星、分散税收的同时也解决了个人收入的合规性问题。
 

三、“用人”为虚,“开票”为实

诸多用人服务平台陆续开始申请办理委托代征资质。殊不知获得资质过后代征不合规、操作不合法等问题造成灵活用工这种行业乱象丛生,而最严重的当属涉嫌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而言,面对的最大的隐患便是:如果灵活用工服务平台被查,使用其开具的发票也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灵活用工被严密管控已是不可逆趋势。管控早已拉紧,企业应警醒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在经营中存有各种隐患,在选择时一定要辨别下列两点:

1、明确服务平台存有真实的用人工作,承揽的工作严格要求依照拟订适用的用人情景开展,服务平台要有明确的风控准入制度;

2、灵活用工服务平台要有专门的系统,展现灵活用工情景的全步骤,有利于税务局管控工作的真实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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