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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家民办学校自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000余万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以一条举报信息为线索,对某某私立学校实施税收核查,确认其存在少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问题。该局依法对该校作出补缴税款337.07万元,加收滞纳金99.55万元的处理决定。调查结束后,风控人员认为某某学校存在的涉税问题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延伸调查范围,在当地民办学校中开展了税收核查与学校自查相结合的税收风险核查工作,确认当地其他11家民办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少申报学费收入、少申报增值税等涉税问题。最终,11家民办学校自查共补缴税款、滞纳金1613.32万元。

去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指出“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精准实施税务监管。重点聚焦营利性教育机构等行业,重点查处虚开、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涉税违法行为”。教育行业之所以被税局选定为重点的检查对象,是由于行业现状存在着诸多的涉税问题。

处于高速发展的教育行业,在外部环境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民办学校更需要了解自身的税务风险,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应对措施,从根源上实现税务合规和降本增效的双赢局面。强监管信号到来,这意味着市场化运作的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并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依法纳税。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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